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最近公告

工程师职称制度有了新变化 论文不再是“必需品”技工也能参评工程师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9-09-26

技工可以参评工程师,论文不再是评职称的必要条件……9月10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印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工程师职称制度做出了调整。

重视德才兼备业绩成果是关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当前聚焦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等新兴产业,而支撑这些产业发展的“工程师”评价标准也需要做出相应调整。

《通知》明确,今后坚持把品德放在工程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剽窃他人技术成果、伪造业绩成果、业绩挂名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记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今后杜绝简单化“一把尺子”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工程技术人才发明创造、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产品质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能力,引导工程技术人才解决工程技术难题、实现现代工程技术突破。不将论文、论著作为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专利成果、技术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工程试验报告、标准规范制定、行业工法、技术操作手册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

打破“唯文凭论”基层人员享优惠

今后技工也能参与评工程师了。《通知》明确,今后将完善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通机制,针对技能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注重考察专业技能水平、实际贡献和业绩成果。“技工能评工程师,打破‘唯文凭论’,让有能力的人走得更高,为社会释放更多活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说,文凭不等于水平,工程师需要耐心细致,需要创新思维,不能将技校生排除在工程师群体之外。

另外,《通知》对林业、水利等基层事业单位的工程技术人才,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科研能力要求。

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有了“绿色通道”。《通知》明确,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才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申报评审职称。非公有制领域(不含省外企业驻豫分支机构)无任何职称的工程技术人才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均可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

工程师少跑腿企业也能评职称

为了让工程师少跑腿,《通知》明确,对于省外来豫工程技术人才要畅通资格确认渠道,按照来豫工程技术人才来源地评审标准进行及时确认。省内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全省通用,中级职称通过职称网查询确认、互认。

职称评审权进一步下放。中级及以下职称专业调整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相关单位和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企业负责提出申请,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执行。“逐步将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工程技术人才密集、技术水平高、发展前景广阔的大型企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说,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学会)承办相关行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以后工程师可能“不出门”就能评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