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科学人才观,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实施,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豫工作和创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豫政办〔2011〕8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一)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实施的范围和对象为:海外留学回国来豫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一般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学成后在海外从事科研、教学、工程技术、金融、管理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内急需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等人才。
(二)申报系列为:高校教师、工程、自然科研、农业科研、社会科研系列。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此申报范围内。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在回国来豫工作半年后至两年内申请参加职称评价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也可参加我省每年组织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采取面试答辩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考核认定办法,通过实践检验人才,注重业内和社会认可。
(三)实行便捷、畅通的申报办法,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考核认定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核认定:
1. 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 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 在国内已取得相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核认定:
1. 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 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四、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具有明确、稳定的专业研究方向和较深的学术造诣,专业知识系统、深厚,理论基础广博、坚实,掌握本学科领域国际研究发展动态,具有开拓本学科新的研究领域和解决科研关键难题的水平和能力。
(二)工作经历,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领域的科研能力处于国际前沿水平,学术技术成果得到国际同行的认可,或直接受教于某一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学术技术研究具有一定国际影响。
2. 在国外知名高校、著名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的专家、学者。
3. 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或在发达国家知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等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4. 在海外发达国家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高层管理职务2年以上的专家、学者。
(三)博士毕业后,学术、技术成果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国内外著名的学术刊物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其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6篇以上(其中SCI限中科院分区表二区以上,EI限期刊论文);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本人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A&HCI、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收录3篇以上。
2. 在海外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其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独著1部以上;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独著2部以上。
3. 在海外主持完成重大科研、工程项目2项以上,或在海外具有2项以上本专业授权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五、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掌握本学科领域国际现状及发展趋势;对本学科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
(二)工作经历,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领域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学术技术成果获得海外同行认可,或在某一领域学术技术研究有一定国际影响。
2. 在国外知名高校、著名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助理教授、讲师、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的专家、学者。
3. 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担任中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或在发达国家知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等担任中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4. 在海外发达国家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层管理职务2年以上的专家、学者。
(三)博士毕业后,学术、技术成果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国内外著名的学术刊物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其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3篇以上(其中SCI限中科院分区表二区以上,EI限期刊论文);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本人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A&HCI、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收录2篇以上。
2. 在海外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以上,其中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限独著。
3. 在海外主持完成重大科研、工程项目1项以上,或在海外具有1项以上本专业授权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六、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从事专业、研究方向、实际工作需要等,经单位同意,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和层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核认定。
提供的材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25份);
3.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认证报告)、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任职资格证书、业务工作总结各1份;
4.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专业经历证明、学术、技术成果等材料原件各1份(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译文)。
(二)单位考核推荐。单位对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关证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同时,应对申报人的业务工作经历、思想品德、学术技术水平、实际工作能力、科研成果和业绩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推荐意见。
(三)主管部门审核。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在用人单位考核推荐的基础上,对用人单位所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四) 资格审查。以省辖市或省直厅、局为呈报单位,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层级打印《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省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在《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意见,并接收申报人员《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电子文本。
(五)专家评议。根据申报人从事专业领域、学科方向和申报专业,从评委专家库中抽取同行专家组成考核认定委员会,采取审查材料、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方式,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议。
(六)审核批准。省职改办对考核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并通过河南职称网向社会公示1个月,其中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下发任职文件并办理资格证书。
七、有关问题
(一)申请参加职称评价绿色通道考核认定的人员,职称外语、继续教育不作为申报要求。
(二)通过绿色通道考核认定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已达到规定控制标准的,经批准可以单列岗位。
(三)通过绿色通道考核认定取得的任职资格与通过正常评审取得的任职资格具有同等效力。
(四)申报考核认定所需费用,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和论文鉴定费标准执行。
(五)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13年8月28日